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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颜料生产装置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颜料生产装置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号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颜料生产装置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2月19日,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对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颜料生产装置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会议的有蓬莱市环保局、蓬莱市环境监察大队北沟中队、设计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宜兴美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代表,同时会议特邀三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及环保执行情况、环境监理单位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环境监理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咨询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原址位于蓬莱市城东沙河路7号,2011年初由于规划的变更,公司需整体搬迁至蓬莱市北沟镇化工园区。公司于2011年5月针对此次搬迁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1年8月30日通过了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烟环审[2011] 102号)。2012年2月本项目开始动工,在建设的过程中项目占地、污水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及产量等均发生变化,根据《烟台市环保局关于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变更事项的复函》(烟环评函[2015] 72号),建设单位于2016年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重新编制了环评报告书,烟台市环保局于2016年1月18日以烟环审[2016]16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本期产品包括:有机红颜料2600t/a、有机黄颜料3041t/a、华兰颜料3000t/a。现有工程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 2016年12月建设完成,实际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烟环审[2016]16号审批的一期工程内容,导热油炉采用燃煤改用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验收组认为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38个布袋器进行处理。
酸雾进入喷淋洗涤塔处理。氨水的呼吸阀与水喷淋塔连接,卸装氨水时产生的废气进入水喷淋处理。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反渗透高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7500吨/日,对高氨氮废水超声脱氮、高浓废水中和沉淀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混合进行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北沟镇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粉碎及干燥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标准,和环评批复标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已废止)。华兰车间酸雾喷淋塔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偶氮车间东侧酸雾喷淋塔氯化氢,西侧酸雾喷淋塔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污水站脱氮排气筒氨气,污水站恶臭洗涤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导热油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Ⅱ时段二类区燃煤锅炉标准。硫酸亚铁溶解酸雾喷淋塔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
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醋酸、苯胺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醋酸满足推算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出口水质pH在7.48-7.64之间,COD、BOD氨氮、悬浮物、色度、总氮、总磷的日均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批复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最大为北厂界西侧点,噪声值为67dB(A),夜间最大也为北厂界西侧点,噪声值为59dB(A)。其余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噪声超标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渗透膜、锅炉灰渣、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渗透膜生产厂家回收,锅炉灰渣收集后堆肥作农肥,污水站污泥委托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厂区在污水处理区建设危险废物库一座,面积为120m2,局部进行防渗处理,能够满足危废储存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项目车间地面、危废暂存间、污水池、事故水池、罐区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厂区设有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各一座,雨水排放管安装节制阀。
公司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30684-2017-0042-L。
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6、总量控制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总量均满足烟台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未对周边敏感目标环境质量进行要求。 公众意见调查中10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六、验收结论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颜料生产装置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试运行期间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具备验收条件,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颜料烘干设施出料口应采用封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按自行监测的管理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要求;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本次环保验收为分期验收,项目达到设计产能后应申请整体环保验收
验收组
2017.12.19